羊城晚報訊 記者尹安學、通訊員穗仁宣報道: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14年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的規定,經廣州市政府同意,從2014年1月起調整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養老金”)。其中,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增發額從2014年1月起發放;2014年1月至6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增發額從首次領取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本次調整辦法如下:
  ——每人每月定額增加97元。
  ——2013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再按本人調整前養老金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額;2014年1月至6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再按照本人首次領取養老金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額。
  ——在此基礎上,對2014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80元,全年960元一次性發放;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仍未達到廣州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企業退休高工的高級職稱專項津貼保留原標準繼續發放;按月領取傷殘津貼人員參照執行。
  調整後廣州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達到3019元/月,相比調整前增長8.48%。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包括補發1-3月的增加額)於3月底發放。
  尹安學、穗仁宣  (原標題:再調養老金:月增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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