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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孔德婧)近日,服飾品牌“優衣庫”所屬公司迅銷(中國)商貿有限公司因被指在其系列服裝上使用了和其他公司相似的商標,而被廣州兩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訴上法庭。日前,海澱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廣州市指南針會展服務有限公司、廣州中唯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共同起訴稱,兩家公司已在服裝等商品上註冊了“UL”商標,而在2013年秋,兩原告發現,在被告迅銷(中國)商貿有限公司的多個“優衣庫”店鋪內,其所銷售的高級輕型羽絨系列服裝上突出使用了“UL”標識。
  兩原告認為,該標誌與其享有商標權的註冊商標高度相似,近似程度足以使公眾產生混淆誤認。由於被告公司屬於大品牌,且知名度高,將該系列服裝作為冬季主打產品大力宣傳、大量銷售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商標權。
  兩公司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優衣庫所屬的迅銷(中國)商貿有限公司立即對該品牌的系列服裝實施停止生產和銷售,並賠償兩公司的經濟損失共計15萬元。
  目前,此案在海澱法院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被指侵權使用商標優衣庫被訴賠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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