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鄭誠報道:根據此前相關規定,佛山禪桂新中心區域及其他各區中心區域自2008年12月1日起,已實施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上路通行。此措施已實施五年多,但禁行區域違法上路行駛的行為仍有存在。
  16日,羊城晚報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從去年8月至今年5月,交警部門共查處各類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47058宗,暫扣車輛24915輛。其中今年1-5月份,共計查獲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13143宗,暫扣電動自行車8509輛。
  記者同時瞭解到,一年期的《佛山市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辦法》將在7月底結束。8月1日起,原允許在禪桂新中心區域及其他各區中心以外區域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禁止在佛山市上路行駛。
  交警部門表示,根據省有關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意見,在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未出台之前,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允許在佛山禪桂新中心區域及其他各區中心區域以外行駛,須遵守非機動車通行規則。需要提醒的是,因為廣東的登記目錄及登記辦法尚未出台,需要購買電動自行車的,請謹慎選購,不要盲目購買,避免購買到的電動自行車將來因無法登記上牌而造成損失。編輯:王銳  (原標題:8月1日起佛山全城禁超標電動車 交警提醒慎買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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